工商變更包括很多的,地址變更,營業執照名稱變更,法人,地址,股權等都(dōu)是可以變更的,在此我們安達優服在這(zhè)一塊接觸的客戶多,案列多,流程啥的都(dōu)是很了解的。

  由安達優服爲大家講解下各方面(miàn)的流程:

  工商變更具體可變更的内容如下:

  1. 企業名稱變更:

  企業變更名稱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(qǐ)30日内申請變更登記。

  2. 企業住所變更:

  企業變更住所的,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,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。

  3. 企業法人變更登記:

  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(qǐ)30日内申請變更登記。

  4.企業注冊資本變更登記:

  企業變更注冊資本的,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。

  5. 公司經(jīng)營範圍變更登記:

  公司變更經(jīng)營範圍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(qǐ)30日内申請變更登記;變更經(jīng)營範圍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國(guó)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(jīng)批準的項目的,應當自國(guó)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(qǐ)30日内申請變更登記。

  6. 企業類型變更登記:

  企業變更類型的,應當按照拟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,在規定的期限内向(xiàng)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,并提交有關文件。

  67. 股東和股權變更登記

 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,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(qǐ)30日内申請變更登記,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。

  8. 企業合并、分立變更登記:

  因合并、分立而存續的企業,其登記事(shì)項發(fā)生變化的,應當申請變更登記;因合并、分立而解散的公司,應當申請注銷登記;因合并、分立而新設立的企業,應當申請設立登記。

  公司合并、分立的,應當自公告之日起(qǐ)45日後(hòu)申請登記,提交合并協議和合并、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并、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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